工业文化发展中心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属事业单位,主要负责工业文化领域发展战略和重大问题研究,承担工业设计、工艺美术和文化创意等行业管理的支撑保障,工业文化遗产评估、认定、保护、开发再利用以及开展工业创新、品牌建设、质量管理、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等工作。
根据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》等有关要求,经研究决定,工业文化发展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六级管理岗位(副处级)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
(一)政策规划部副主任1名
主要职责:协助主任负责工业文化相关政策、标准、规划制定;研究工业化进程中工业文化相关领域发展的管理体制机制、政策法规、标准等重大问题;研究工业文化相关领域的发展战略、规划布局;提供战略规划、市场调查、园区建设、行业数据统计分析等综合信息服务;具体组织工业史编撰任务。
(二)工艺美术部副主任1名
主要职责:协助主任负责部门的组织协调;协助制定和完善部门各项工作程序和部门工作制度;协助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并督导实施;负责落实月工作计划制度,督查督办部门各项工作;按照部门主任的工作安排,完成相关工作;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三)工业文化遗产研究所副所长1名
主要职责:协助所长负责工业文化遗产项目的评估和认定的市场开拓工作;负责推动工业文化博物馆建设和工业文化旅游发展的市场开拓工作;负责工业文化遗产的调查、发掘、整理和研究的实施工作;负责工业文化遗产的保护、开发和再利用实施工作;组织《工业文化遗产研究》的撰写和约稿工作;负责工业文化遗产各项咨询业务的市场推广;负责部门业务宣传及工会活动。
(四)文化创意部副主任1名
主要职责:协助主任负责部门业务宣传工作;负责组织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战略、规划和政策研究工作;负责组织文化创意产业职业培训与教育的市场推广工作;负责企事业单位的市场开拓工作;负责组织市场项目的实施工作。
二、招聘条件
本次公开招聘本着公平、公正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进行。报名人员除应具备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》明确的选拔任用条件外,还应满足下列要求:
(一)年龄在40 周岁(含40 周岁)以下。
(二)全日制大学本科(含本科)以上学历。
(三)党政机关、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现担任副处级(六级管理岗位)职务,或者担任正科级(七级管理岗位)职务3年(含3年)以上,或者具有中级(含中级)以上专业技术职称,且被聘任在相应岗位3年及以上。
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如参加报考,应当具备与上述要求相当的资格。
(四)北京市户口。
(五)身心健康。
(六)具备胜任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,具有较好的组织能力、管理能力和业务开发能力,具体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详见公开招聘岗位条件(附件1),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。
计算年龄、级别年限的截止时间均为2015年6月30日。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任职年限和资格条件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。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。报考人员可于6月23日8:00—7月15日16:00期间登录“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务服务平台”(http://www.gxbzhp.org.cn)进行网上报名,提交报考申请。报名后,如出现竞聘人数少于3名的岗位,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(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)组织志愿调整。经过志愿调整,竞聘人数仍少于3名的岗位,不再列入此次公开招聘的范围,竞聘该岗位的人选可改报其他岗位。
(二)资格审查。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,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。
(三)笔试。笔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,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笔试题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,满分为100分。公共基础知识占60%,专业知识占40%。笔试时间150分钟。
每个岗位,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5名面试人选,如第5名分数并列则顺延。
(四)面试。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,主要测试竞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。
(五)民主测评和考察。每个岗位,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3名考察对象。根据考察结果,确定1名拟聘人选。
(六)体检。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医院,体检报告将一并作为讨论决定的依据。
(七)讨论决定。根据考察情况,研究确定拟聘人选。对拟聘人选,按有关规定进行任职公示和任职试用。
(八)公示任职。在本中心及应聘者所在单位范围内,对拟聘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,如无异议,办理聘用手续,签订聘用合同,其中任职试用期一年。试用期一年期满后,组织试用期考察,考察合格的继续履行聘用合同;考察不合格的,责令辞职并解除聘用合同。
四、注意事项
报名人员应实事求是地提供有关信息,不得弄虚作假,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,立即取消应聘资格。
咨询电话:010-68206018
监督电话:010-68205217
附件1:
工业文化发展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岗位条件
部门
| 岗位
名称
| 岗位职责
| 工作标准
| 招聘要求
| 政策
规划部
| 副主任
| 1.协助主任做好工业文化相关政策、标准、规划制定;
2.研究工业化进程中工业文化相关领域发展的管理体制机制、政策法规、标准等重大问题;
3.研究工业文化相关领域的发展战略、规划布局;提供战略规划、市场调查、园区建设、行业数据统计分析等综合信息服务;
4.具体组织工业史编撰任务;
5.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| 1.协助部门主任正确贯彻上级决定,无重大失误;
2.遵守保密纪律和组织、纪律,做好安全保密工作,避免泄密事件;
3.能与其他部门负责人有效沟通,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;
4.对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,保质、保量、按时完成。
| 1.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历;
2.政策、规划、标准相关行业工作3年以上,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运行状况;
3.中级以上职称。
| 工艺
美术部
| 副主任
| 1.负责协助主任,做好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;
2.协助制定和完善部门各项工作程序和部门工作制度;
3.协助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并督导实施;
4.负责落实月工作计划制度,督查督办部门各项工作;
5.按照部门主任的工作安排,完成相关工作;
6.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| 1.各项工作符合本职位的职能要求,并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,无重大失误;
2.能够配合部门主任的各项工作,协助主任调动本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,确保任务及时完成;
3.能够完成个人承担的业务目标;
4.分管工作保持良好秩序和较高效率;
5.及时、准确、真实地报送工作信息;
6.遵守中心管理制度,保密纪律和组织纪律,做好安全保密工作,避免泄密事件;
7.保质、保量、按时完成领导交办任务,支持各部门工作。
| 1.具有工艺美术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;
2.了解工艺美术行业特点,在工艺美术行业内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;
3.具备一定的工艺美术行业资源;
4.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,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。
| 工业文化遗产研究所
| 副所长
| 1.在中心领导下,协助所长工作;
2.负责工业文化遗产项目的评估和认定的市场开拓工作;
3.负责推动工业文化博物馆建设和工业文化旅游发展的市场开拓工作;
4.负责工业文化遗产的调查、发掘、整理和研究的实施工作;
5.负责工业文化遗产的保护、开发和再利用实施工作;
6.组织《工业文化遗产研究》的撰写和约稿工作;
7.负责工业文化遗产各项咨询业务的市场推广工作;
8.完成中心及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;
9.负责部门业务宣传和工会活动的组织工作。
| 1.各项工作符合本职位的职能要求,并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,无重大失误;
2.按照年度制定规划及工作重点完成工作任务;
3.主动、认真、细致地参与有关会议、活动的筹办工作;
4.遵守有关公文处理的规定,规范和提高公文质量,文件起草内容真实准确,条理清晰;
5.分管工作保持良好秩序和较高效率;
6.及时、准确、真实地报送工作信息;
7.保质、保量、按时完成领导交办任务,支持各部门工作。
| 1.具有产业经济、城市规划、中文、历史、哲学、管理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;
2.在相关行业工作3年以上,有学术论著者优先;
3.熟悉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对职责范围内的事务有一定的判断能力和独立处理能力;
4.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,具有较强的商业敏感度、市场洞察力、商业文档策划及包装能力。
| 文化
创意部
| 副主任
| 1.在中心领导下,协助主任工作;
2.负责部门业务宣传工作;
3.负责组织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战略、规划和政策研究工作;
4.负责组织文化创意产业职业培训与教育的市场推广工作;
5.负责企事业单位的市场开拓工作;
6.负责组织市场项目的实施工作;
7.完成中心及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| 1.各项工作符合本职位的职能要求,并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,无重大失误;
2.按照年度制定规划及工作重点完成工作任务;
3.在单位规章制度范围内积极开展业务推广工作;
4.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质,规范和提高文案撰写质量,文件起草内容真实准确,条理清晰;
5.分管工作保持良好秩序和较高效率;
6.及时、准确、真实地报送工作信息;
7.保质、保量、按时完成领导交办任务,支持各部门工作。
| 1.具有中文、历史、哲学、管理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;
2.在相关行业工作5-8年以上,有学术论著者优先;
3.项目执行能力强,具有较强的商业敏感度、市场洞察力、商业文档策划及包装能力;
4.对文创产业有深入研究,对品牌和市场营销有深入了解和独到见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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