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评选表彰 “优秀党日”活动的通知
各分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3周年,支持、鼓励和推动基层党组织积极探索基层党建工作的新形式、新方法和新经验,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服务师生的能力,增强党内生活的针对性、示范性和吸引力,经研究决定,在“七一”前夕对各基层党组织开展的党日活动进行评选表彰,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评选范围
1、参加“优秀党日活动”评选的案例,应是2012年6以来基层党组织举行的活动。
2、活动形式不限,可以是围绕一个专题的系列活动,也可以是一个活动日的活动,可以以分党委、党总支、党支部的名义申报,也可以以几个支部联合为单位的形式进行申报。
二、评选条件
1、主题鲜明,特色明显:党日活动应围绕近两年开展的党内重大教育实践活动,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围绕学科建设、科学研究、人才培养、管理服务等中心工作开展,达到“推动党建创新、构建和谐校园、促进学校发展”的目的,能充分展现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精神风貌,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
2、创意新颖,借鉴性强:活动形式要体现创新精神,把党员教育的目标要求融于知识性、形象化的活动之中,既要立足于本单位中心工作,突出思想性、教育性,又要富有创造性,操作性强,易于广大党员接受
3、注重实效,参与面广:坚持活动形式和内容的有机统一,党员参与率高,使广大党员能够积极参与其中并获得教益,达到增强党性修养,提高综合素质的目的。
三、评选办法和步骤
1、推荐办法
各分党委、党总支是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推荐单位,负责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、审查把关和材料上报。所辖党支部未达到6个的,推荐2个活动,其中必须有1个教工党支部的活动;达到6个的,可推荐3个活动,且学生党支部的活动不超过1个。
2、评选步骤
6月11日前,各单位完成推荐工作,并将相关材料报党委组织部(具体要求见附件)。
6月中旬,学校评选小组依据评选条件进行评审,“七一”前夕进行表彰和宣传。
四、有关要求
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,认真总结、提炼本单位开展支部生活,做好推荐工作。
每个活动需上报《申报表》和申报材料(3000字左右)各一式两份以及汇总表一份,并请同时交电子版(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zzb@buaa.edu.cn)。电子表格可在组织部网站“下载专区”内下载。
请各单位于6月11日17点之前将材料送至党委组织部。
特此通知。
党委组织部
2014年5月16日
附件1:北京航空航天大学“优秀党日”活动申报表
附件2:北京航空航天大学“优秀党日”活动汇总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