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
为群众服务工作的通知
各分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是进一步强化党员宗旨意识,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,深化区域化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。根据北京市委组织部(京组通【2014】15号)、北京市委教育工委(京教工办【2014】19号)通知要求,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参与范围
组织关系在学校且居住地在北京市的在职党员。
二、报到形式
采取组织报到与个人报到相结合的方式。
组织报到。学校党委统一组织,按照市委组织部统筹分配的街道(社区)进行报到。
个人报到。鼓励在职党员个人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登记,按照社区统一安排开展服务。
三、时间安排
1、6月10日前,各分党委(党总支)完成动员部署工作,做到在职党员全员知晓。
2、6月26日前,各分党委(党总支)向党委组织部报送本单位工作情况,填写《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统计表》(附件),盖章后报送党委组织部,同时发电子版至zzb@buaa.edu.cn。
四、有关要求
1、各分党委(党总支)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,了解掌握本单位在职党员基本情况、专业特长和服务意愿,协助学校党委和社区统筹安排在职党员服务群众工作。同时,注重了解党员在社区表现和服务情况,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。工作要坚持以党员为主体,以需求为导向,因地制宜,务求实效。
2、在职党员要积极参加组织报到或以个人报到形式到社区报到,带头遵守社区各项规章制度,结合自身特长和能力认领服务项目和岗位,按照社区党组织的要求做好服务群众工作。
附:《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统计表》
党委组织部
2014年6月3日